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关于国家步手枪射击队东京奥运会最终队伍选拔赛(第三场、第四场)和国家飞碟射击队东京奥运会国内选拔赛(第四场)选派裁判员公示的函
2021-02-24 16:01中国射击协会
各有关单位:
国家步手枪射击队东京奥运会最终队伍选拔赛(第三场、第四场)分别将于2021年3月11日至3月16日在福建省莆田市体育训练基地、2021年3月21日-3月30日在广东省黄村体育训练中心举行,国家飞碟射击队东京奥运会国内选拔赛(第四场)将于2021年3月20日至3月27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举行。根据《全国射击射箭竞赛组织管理办法》、《全国射击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现对以上比赛选派的裁判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各有关单位、广大运动员、教练员如对拟选派的裁判员有异议,可向射运中心受理部门反映。反映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公示期间匿名电话和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射击部
联系人:潘灵
电话/传真:(010)88962277-6025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福田寺甲3号
邮编:100144
附件:
1.国家步手枪射击队东京奥运会最终队伍选拔赛(第三场、第四场)选派裁判员名单
2.国家飞碟射击队东京奥运会国内选拔赛(第四场)选派裁判员名单
体育总局射运中心
2021年2月23日
责任编辑:任智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