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竞训处,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体育训练中心:
为完成好国家射击队2021年东京奥运会参赛任务,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国家队运动员、教练员选拔与监督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体竞字〔2014〕172号)和射运中心《国家射击队、国家飞碟射击队运动员选拔、教练员选聘与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射运字〔2015〕103号)的相关原则,现增补国家射击队教练员4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增补项目和名额
手枪项目1名教练、1名助理教练;步枪项目2名助理教练。
二、教练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职业精神和较高的执教水平,有能力完成国家队奥运会的训练和参赛任务;
(二)原则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国家队执教经历;
(三)身体健康,且能适应国家队长期训练及比赛要求,独立完成教学训练任务;
(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坚定完成本项目任务目标的信心和决心,具备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从领导,组织纪律观念强;
(五)所在单位同意选调至国家队执教。
三、岗位职责
(一) 教练员
1.负责本班组的训练、参赛等工作;
2.按照国家队要求,负责本班组运动员的思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3.按照国家队整体训练参赛计划制定本班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
4.积极参加队内组织的业务研讨和学习活动,协助科研团队共同做好本班组的科研工作,提高竞技水平;
5.负责本班组运动员的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工作;
6.配合完成中国射击协会组织的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
(二)助理教练
1.协助本班组主教练完成好训练、参赛等工作任务;
2.按照国家队要求,协助做好本班组运动员的思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3.按照国家队整体训练参赛计划协助主教练制定本班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
4.积极参加队内组织的业务研讨和学习活动,协助科研团队共同做好本班组的科研工作,提高竞技水平;
5.协助主教练负责本班组运动员的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工作;
6.配合完成中国射击协会组织的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
7.完成队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增补办法
(一) 报名条件:
所培养运动员入选备战东京奥运会初步队伍的教练员。
(二) 增补程序:
1.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射击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在报名条件范围内推荐本单位教练员,于2020年12月3日17时前将《国家射击队教练增补报名表》(附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以传真或扫描件形式发至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射击部。
2.根据教练员推荐情况,体育总局射运中心通过综合评定的方式选定教练员;
3.经射击项目备战第32届奥运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由体育总局射运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增补名单,并向全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全国有三分之一以上省级射击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对公示人选提出异议,该人选原则上不再聘任。
4.将公示通过者报总局备案。
(一) 受聘人员不转人事关系,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由其原所在单位负责;
(二) 受聘人员在国家队执教期间,不得以运动员身份参加国内各类比赛;
(三) 受聘人员在国家队执教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国家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 受聘人员是中共党员的,应开据党员证明信,并参加国家队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时骜飞
联系电话:010-88964197
传 真:010-88962277转6018
电子邮箱:shejibushooting@sina.com
特此函告。
附件:国家射击队教练增补报名表
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