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射击协会关于竞技类电子射击项目(10米)竞赛器材标准(非仿真类)征求意见的函
2020-04-01 15:52中国射击协会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社会上逐渐兴起了电子射击项目,该项目不发射实弹,以电子脉冲信号为发射物,安全性高。为进一步推动大众射击运动的开展,丰富比赛的形式和内容,中国射击协会拟开展电子竞技类射击项目,拟定了竞技类电子射击项目(10米)竞赛器材标准(非仿真类),规范竞赛器材的标准,以适应射击项目推广和全国比赛的需求。
竞赛器材生产企业应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并符合中国射击协会竞赛器材标准,才可用于中国射击协会主办的电子射击项目比赛。
现对上述标准(见附件1)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22日,反馈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并发送至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社会发展部(电子版发送指定电子邮箱shfz311@163.com)。
联系部门: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社会发展部
联系人:史铁军
电话/传真:(010)88966814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福田寺甲3号
附件(请点击下载查看)
1:中国射击协会竞技类电子射击项目(10米)竞赛器材标准(非仿真类)
2:中国射击协会竞技类电子射击项目(10米)竞赛器材标准(非仿真类)征求意见表
中国射击协会
2020年4月1日
责任编辑:赵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