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竞训处,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体育训练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射击项目后备人才培养,强化梯队建设,形成全国备战奥运会的态势,经研究决定,举行国家射击队气枪项目全国调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训练项目
(一) 男子10米气步枪
(二) 女子10米气步枪
(三) 男子10米气手枪
(四) 女子10米气手枪
二、时间、地点、参加调训人员
时间:2018年10月10日-10月31日。
地点:气步枪项目全国调训在浙江省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进行。气手枪项目全国调训在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进行。
参加人员:原则上每项目10名运动员;教练员由国家队负责亚洲气枪锦标赛的教练担任。
二、报名及录取
本次调训名额有限,将择优录取符合下列要求的运动员。
(一)运动员报名
1. 年龄要求
气步枪项目: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气手枪项目: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2. 成绩要求
(1) 最低成绩要求
2018年全国射击锦标赛、冠军赛资格赛成绩高于(含)下列成绩要求:
男子10米气步枪:资格赛622.3环;
女子10米气步枪:资格赛623.9环;
男子10米气手枪:资格赛575环;
女子10米气手枪:资格赛568环。
(2) 比赛名次要求
男子10米气步枪项目获得2018年全国射击锦标赛、冠军赛个人前52名。女子10米气步枪项目获得2018年全国射击锦标赛、冠军赛个人前41名。男、女10米气手枪项目获得2018年全国射击锦标赛、冠军赛个人前38名。
(3) 获得2018年U18冠军赛暨全国重点射击学校、重点城市射击锦标赛10米气步枪、10米气手枪项目个人前3名,且符合最低成绩要求的运动员可获得额外名额参加此次调训。
(二) 录取
按照全国射击锦标赛、冠军赛两场比赛资格赛成绩依次录取。如成绩相同,则参加全国射击锦标赛的运动员名次列前;如再相同,则资格赛名次高者列前。
三、经费
调训人员差旅费自理,食宿费由国家队承担。
四、调训要求
(一) 调训人员准时报到。未满18岁携枪的运动员,须有专人接送。
(二) 调训运动员需自带枪支、子弹、射击服装。
(三) 携运枪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及公安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四) 调训其他事宜另行通知。为加强运动队管理及对运动员进行综合性考察,调训通知下发后,名单内的运动员如不能正常跟队训练,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调训资格。
五、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于2018年9月20日14:00前将报名表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射击部,逾期不报名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调训资格。
联系人:韩志君、时骜飞
联系电话:(010)88964197、(010)88962277-6018
电子邮箱:shejibushooting@sina.com
附件:全国调训报名表
体育总局射运中心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