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竞训处,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军事体育处:
为完成好国家射击队2018年亚运会、世锦赛参赛任务,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国家队运动员、教练员选拔与监督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体竞字〔2014〕172号)和射运中心《国家射击队、国家飞碟射击队运动员选拔、教练员选聘与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射运字〔2015〕103号)的相关原则,现增补国家射击队教练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增补项目和名额
(一) 男子一队步枪主教练一名
(二) 女子二队步枪主教练一名
二、教练员基本条件
(一) 具有较强的职业精神和较高的执教水平,有能力完成国家队亚运会和世锦赛的训练和参赛任务;
(二) 原则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 身体健康,且能适应国家队长期训练及比赛要求,独立完成教学训练任务;
(四)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坚定完成本项目任务目标的信心和决心,具备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从领导,组织纪律观念强;
(五) 所在单位同意选调至国家队执教。
三、岗位职责
(一) 负责本班组的训练、参赛等工作;
(二) 按照国家队要求,负责本班组运动员的思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 按照国家队整体训练参赛计划制定本班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 积极参加队内组织的业务研讨和学习活动,协助科研团队共同做好本班组的科研工作,提高竞技水平;
(五) 负责本班组运动员的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工作;
(六) 配合完成中国射击协会组织的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
(七) 完成队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增补办法
(一) 报名条件:
所培养运动员获得第十三届全运会男女10米气步枪,男女50米步枪3种姿势个人项目前三名的教练员。
(二) 增补程序:
1.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射击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在报名条件范围内推荐本单位教练员,截止时间为4月8日15:00;
2. 根据教练员推荐情况,体育总局射运中心通过综合评定的方式选定教练员;
3. 由体育总局射运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增补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全国有三分之一以上省级射击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对公示人选提出异议,该人选原则上不再聘任。
4. 将公示通过者报总局备案。
(一) 受聘人员不转人事关系,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由其原所在单位负责;
(二) 受聘人员在国家队执教期间,不得以运动员身份参加国内各类比赛;
(三) 受聘人员在国家队执教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国家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 受聘人员是中共党员的,应开据党员证明信,并参加国家队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党费仍在原所在单位缴纳。
特此函告。
体育总局射运中心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