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训处,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军事体育处:
为做好2017年第10届亚洲气枪锦标赛参赛工作,经研究决定,举行国家射击队备战第10届亚洲气枪锦标赛集训。
集训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
集训人员于2017年11月10日到体育总局射运中心报到。
二、集训要求
(一) 集训人员准时报到,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报到,逾期报到者将视为其自动放弃本次集训资格。携枪人员报到时,请提前联系,以便接站。未满18岁携枪的运动员,须有专人接送。
(二) 集训运动员需自带枪支、射击服装。
(三) 携运枪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及公安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四) 集训人员自行购买报到车票,报到后凭据按规定报销(火车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五) 集训人员根据情况需提供以下材料:
1. 集训人员需提供的纸质材料
(1) 《政审委托函》和《现实表现》
集训人员需交出国政审委托函和现实表现,要求盖单位公章。
(2) 《反兴奋剂承诺书》
运动员报到时,须上交所属省级体育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的《反兴奋剂承诺书》(附件2)。
以上纸质材料报到时交到队部。
2. 集训人员需提供的电子版材料
(1)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
集训人员所在单位需提供本单位所有集训人员的《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附件3)。
(2) 身份证扫描件
集训人员需将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复印后扫描,要求扫描清晰。
(3) 户口本本人页扫描件
集训人员需将户口本本人页复印后扫描,要求扫描清晰。
(4) 签证信息表
集训人员要认真填写《签证信息表》(附件4),不得遗漏。
以上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于2017年11月10日前发送到邮箱chnshoot@126.com。
3. 持枪证
集训报到时,运动员将持枪证原件上交队部。有关单位因故没有办理持枪证的,由省级公安部门出具证明,集训报到时上交队部证明原件。
4.地方因公护照注销证明
集训人员如在地方有因公护照,请在当地有关部门注销,将注销证明传真至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外事办公室(传真:010-88966806,电话:010-88967894)。
三、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队干事):韩志君
联系电话:13301063132
附件:
1. 国家射击队备战第10届亚洲气枪锦标赛集训人员名单
2. 反兴奋剂承诺书
3.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
4. 签证信息表
体育总局射运中心
2017年11月5日
附件1
国家射击队备战第10届亚洲气枪锦标赛集训人员名单
一、队部(5人)
领队:王炼(射运中心)
干事:韩志君(射运中心)
队医:金波、谷金玉、刘宝荣(射运中心)
二、教练员(11人)
张秋萍(射运中心)、杜丽(射运中心)、常静春(河北)、王卫东(山西)、岳勇(内蒙古)、马军(江苏)、黄文红(福建)、林忠仔(福建)、秦国富(陕西)、高飞(新疆)、李杰(解放军)
三、复合团队(13人)
(一) 身体功能训练与康复服务团队(5人)
尹军、王骏昇、扆铮、李欣鑫、杨魁(首都体育学院)
(二) 运动心理服务团队(4人)
殷恒婵、宋湘勤、胡惕、胡玲玲(北京师范大学)
(三) 中医药综合保障服务团队(4人)
王阶、刘震、王宜、贾茗雯(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四、运动员
(一) 成年组(13人)
男子10米气步枪:杨皓然(河北)、曹逸飞(四川)、宋布寒(辽宁)
女子10米气步枪:赵若竹(山西)、王璐瑶(浙江)、史梦瑶(河南)
男子10米气手枪:何正阳(河南)、杨巍(内蒙古)、王哲昊(新疆),替补:游昌杰(福建)
女子10米气手枪:钱微(贵州)、车晓婷(江苏)、王倩(陕西)
(二) 青年组(12人)
男子10米气步枪:刘宇坤(陕西)、丁嘉伟(安徽)、张子为(广东)
女子10米气步枪:陈依枚(浙江)、张雨(河南)、郭歌(河南)
男子10米气手枪:吴嘉宇(上海)、唐思皓(上海)、周子涵(安徽)
女子10米气手枪:陈妍(山西)、林陈颖(福建)、张思琪(河北)
(三) 少年组(18人)
男子10米气步枪:张常鸿(山东)、徐源男(浙江)、刘禹岐(河北),替补:傅罡峰(浙江)、周祎辰(浙江)
女子10米气步枪:朱莹洁(上海)、高铭蔚(辽宁)、王泽儒(黑龙江)
男子10米气手枪:马桢波(浙江)、霍佳铭(黑龙江)、周德谦(浙江),替补:路世昌(河北)、吴伟浩(浙江)
女子10米气手枪:李雪(甘肃)、卢恺曼(浙江)、肖嘉芮萱(辽宁),替补:冯思璇(浙江)、刘锐(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