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印发射击队飞碟队参加第17届亚运会第51届世锦赛运动员选拔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2013-12-25 09:45中国射击协会
射运中心关于第二次印发国家射击队、国家飞碟射击队参加第17届亚运会、第51届世锦赛运动员选拔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体育局:
为选派最优秀运动员参加第17届亚运会、第51届世锦赛,射运中心制订了《国家射击队参加第17届亚运会、第51届世锦赛运动员选拔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飞碟射击队参加第17届亚运会、第51届世锦赛运动员选拔办法(征求意见稿) 》,并向全国各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各单位的反馈结果,组织召开了备战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研究。现将领导小组研究讨论修订后的《选拔办法》再次向各单位征求意见。请于12月29日前将反馈意见书面报送射运中心射击部。
电话/传真:010-88964197 邮编:100144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福田寺甲3号
特此通知。
射运中心
2013年12月24日
附件1_国家射击队参加第17届亚运会、第51届世锦赛运动员选拔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_国家飞碟射击队参加第17届亚运会、第51届世锦赛飞碟项目运动员选拔办法(征求意见稿)
责任编辑:计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