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训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
按照总局领导指示精神,在奥运新周期建设复合型团队和阶梯型培养队伍的具体要求,在总结北京奥运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培养一批年轻有为的教练员和青少年运动员。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3月15日举行青奥会集训队伍和国家队一线后备教练员竞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原则
(一)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聘;
(二)竞聘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德才兼备的教练员进入国家队执教。
二、竞聘基本条件
?、灞匦刖哂写笞ㄒ陨涎Ю透备呒兑陨献ㄒ导际踔俺?含副高级,正在申请报批过程中的,须由省级体育局出具书面证明)。
?、娼塘吩蹦炅湓?0周岁(含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住队训练及比赛要求。
?、缇哂薪细叩乃枷胝尉跷?,有坚定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善于学习,思想品德、个人修养好;责任心强,能够严格要求,并能以身作则,注重教练员的表率作用。
三、岗位设置
青奥会集训队伍和国家队一线后备队伍实行总教练负责制,由总教练负责队伍的全面工作,承担射运中心下达的任务指标,每个班的训练工作由主教练负责。对不能完成中心下达的阶段性指标和违反队规队纪的教练员,国家队有权提前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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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子步枪班:教练1人
2.女子步枪班:教练1人
3.男子手枪班:教练1人
4.女子手枪班:教练1人
㈡国家队一线后备队伍
1. 男子步枪班:教练1人
2.女子步枪班:教练1人
3.男子手枪班:教练1人
4.女子手枪班:教练1人
四、聘期
自射运中心决定聘任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在2010年亚运会结束后,根据2010年各班组任务完成情况及教练员综合表现,对教练员队伍进行适当调整。
五、竞聘程序
(一)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良
副组长:李 锋、曾志刚、郎 维、王义夫
成 员:于海娟、朱 萍、曲亦男、常建东
(二)竞聘报名
拟竞聘的人员需填写《青奥会集训队伍和国家队一线后备教练员竞聘报名表》(见附件),经所属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于2010年3月13日前传真到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三)资格审查
报名参加竞聘人员的材料将提交给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射运中心将通知其参加竞聘演讲。
(四)竞聘演讲
1.演讲时间
2010年3月15日进行竞聘。
2.演讲要求
每人演讲20分钟,演讲要求简明扼要,观点明确。演讲后进行答辩。结束后上交竞聘稿件(含电子文档)。
3.演讲地点
竞聘演讲将在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进行。
根据竞聘演讲和综合考察情况,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人选,经射运中心批准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
六、演讲内容
(一)本项目目前世界发展趋势,我国现状和运动员情况分析。
(二)以往执教国家队或者省市队伍的得与失。
(三)对本项目制胜规律的认识。
(四)若执教国家队,下一周期的工作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五)对本项目有何新思路、新办法。
(六)本项目训练的难点是什么,采取什么措施完成目标。
(七)站在国家队的角度,如何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
(八)对世界先进教学管理办法的认识和理解。
(九)对科学训练、科技兴体的认识。
七、聘任人员的待遇和管理
(一)聘任人员自起聘之日起,享受政策规定的国家射击队在岗教练员相应待遇。
(二)聘任人员不转人事关系,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由原所在单位负责。
(三)聘任人员在国家队执教期间,应遵守国家队各项制度规定,服从领导和工作安排。
(四)聘任人员属中共党员的,应开据党员证明信,参加国家射击队党组织的活动,党费在原所在单位缴纳。
八、费用
参加竞聘人员费用自理,伙食费每人每天50元,住宿费每人每天90元。
十、其他教练员可自愿报名参加观摩学习,费用自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福田寺甲三号,邮编:100144。
联系电话:010-88963931
传真:010-88928075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