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训练(科教)处,各行业体协: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加强教练员岗位培训、提高教练员素质的要求,为加快射击、射箭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的步伐,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决定,举办全国第15期射击和第7期射箭教练员岗位培训(高级)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班形式及内容
1、采取自学和面授相结合的教学形式。
2、观摩国家队训练及比赛。
3、现役及原国家队教练员面授专业理论课。
4、专家学者面授基础理论课。
二、时间和地点
1、自学时间:2009年7月1日至8月31日。学员报名后,在各自所在地按《自学辅导提纲》的要求自学,写作业(具体要求见补充通知)。
2、面授时间、地点:2009年11月,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三、入学资格及报名办法
1、学员资格: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教练员均可报名。
2、报名办法:由各省级体育局训练(科教)处、行业体协统一报名(原有技术职称确认后,报名表需加盖省级或行业体协体育主管部门的公章)。
3、各单位于2009年5月31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表(见附件)及培训费一并寄至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科研部。经射运中心核实后再发补充通知及教材。
四、经费和其他
1、面授阶段差旅、交通、食、宿、医疗等费用自理。
2、学员每人交培训费2000元,新疆、青海和贵州的学员每人交1500元(含教材费)。
3、请学员妥善安排好学习时间,高级教练员培训班为每两年举办一期。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福田寺甲3号
单位名称: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科研部
邮 编:100041
联系电话:010—88966807
联 系 人:姜 丽
附件:2009年全国第15期射击和第7期射箭教练员岗位培训(高级)班报名表
200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