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击、射箭项目备战2008年奥运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射击、射箭项目领导小组在总局竞技备战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心领导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根据总局领导备战2008年工作的要求,制定射击、射箭项目备战2008年奥运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射击、射箭项目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与射运中心、国家队、各省市中心的沟通,要成为中心与各省市体育局沟通的桥梁,争取得到方方面面的更多支持。
二、及时了解备战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定期审核国家队训练计划,审核制定教练员、运动员组队聘任、选拔制度和实施方案。
三、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国家队汇报,内容包括:运动员的思想、训练、比赛和队伍的管理等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认真贯彻执行反对使用兴奋剂的“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三严”方针。指导国家队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引起高度警惕,做好反兴奋剂的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杜绝出现兴奋剂事件。
五、监督检查攻关课题的进程,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到国家队检查训练工作,及时了解和
掌握教练员和运动员的情况。
七、深入研究两个项目的训练规律,及时总结经验,支持国家队备战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各项工作。
八、及时向中心反馈了解到的有关国家备战奥运会的信息、动态及国家队有关人员的情况。
九、对国家射击队、国家飞碟射击队、国家射箭队的训练、管理工作有质疑权,在征得备战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可以对国家队有关工作和情况提出质疑并要求给予回复和解释。
责任编辑:计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