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射击部分项目优秀运动员大集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竞训处,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各行业体协:
为加强高水平后备人才的培养,落实奥运争光计划,更好地完成2008年北京奥运会任务,根据射击项目的特点及布局情况,决定举办射击部分项目全国优秀运动员大集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集训时间、地点
(一)集训时间:2007年1月5日-2月1日
(二)集训地点:广州军区射击队
二、 集训项目
(一)男子步枪;
(二)女子步枪;
(三)男子手枪慢射;
(四)男子气手枪。
三、 参加集训运动员、教练员范围
(一)运动员
各项目运动员由省级训练单位推荐参加,每省级训练单位(解放军以军区为单位)限推荐2名运动员。
(二)教练员
入选大集训运动员的相应教练员,经省体育局同意可参加大集训。每省限报1名教练员参加。
四、 集训安排
(一)总训练计划由国家射击队制定,具体每个运动员的周计划由各省教练员制定,分三个阶段进行。
1. 技术训练阶段;
2. 考核阶段;
3. 总结阶段;
(二)组织运动员学习专业理论知识;
(三)组织教练员研讨;
(四)对运动员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五)与国家队优秀运动员座谈;
(六)科研测试,跟踪建立优秀运动员档案;
(七)考核选拔优秀运动员入选国家队集训。
1. 男子10米气步枪项目,考核前二名入??;
2. 男子50米步枪3种姿势,考核前二名入??;
3. 男子50米卧射,考核第一名入??;
4. 女子50米步枪3种姿势,考核前二名入?。?/DIV>
5. 男子50米手枪慢射,考核第一名入??;
6. 男子10米气手枪,考核第一名入选。
五、 组织管理
(一)组成集训领导小组
主 任:高志丹
副主任:郎维、王义夫
成 员:于海娟、肖昊鹏、大集训负责人一名(由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指派)。
(二)由大集训负责人负责管理集训队伍的日常工作。
(三)每大项指定一名教练组组长,在集训队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本组的训练管理工作,监督训练计划的实施,组织教学研讨及配合科研人员工作等。
(四)严格执行集训队的管理规定,对于违反队规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六、 服装与器材
集训运动员需自带枪支、子弹、射击服、生活用品(不带被褥)等。
七、 经费
参训人员往返差旅费自理,食宿费70元/人/天。
八、 报名
请有关单位根据集训要求将运动员、教练员名单于2006年12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报名表传真或邮寄至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射击部及广州军区射击队各一份,逾期报名视为放弃参加集训。
九、报到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到时间:2007年1月4日;
报到地点:广州军区射击队
邮编:510650
联系人:孙伟伟
电话:020-87164847
传真:020-37082161
单位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75751部队
账号:3602002709001246785
开户行:广州工行沙河支行
射击部传真:010-88964197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计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