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6年射击项目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竞训处,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各行业体协: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射击项目裁判员的业务水平,加强裁判员队伍建设和管理,选拔培养新的一批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的裁判员,适应国际、国内射击训练、竞赛的需要。经研究决定,于2006年6月23日至28日在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举办射击项目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06年6月23日至28日
地点: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
二、培训对象
㈠热爱射击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获得射击项目国家一级裁判员资格;
㈡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㈢具备一定的外语基础,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培训内容
为了全面培养射击项目裁判员的综合执裁能力,本次培训时,学员将要全面掌握步枪、手枪、飞碟、成统和秘书等方面的知识,为今后射击比赛的各项执裁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㈠国家体育总局2005年审定出版的《国际射联章程与规则》;
㈡射击竞赛裁判法;
㈢国际射击竞赛的组织和管理方法;
㈣英语基础知识、日常用语及射击竞赛常用英语。
四、考试
授课结束后,将组织全体学员进行专业理论和英语两项内容考核。
㈠专业理论考核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㈡英语考核采用笔试和口试两种形式,分别占60%和40%,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本次考试成绩优异者将列为今后射击项目裁判队伍的重点培养对象,提供执裁和锻炼的机会,并对考试成绩前3名的学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经费
㈠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每天交食宿费100元,培训费800元(含资料费),差旅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自行解决。
㈡自费学员每人另交500元。
六、报名、报到
各省市体育局限报2人,超出名额人数按自费人员收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要认真填写《2006年射击项目国家级裁判员报名表》(附后),各省市体育局请于6月16日前将表格盖单位公章后,统一邮寄或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射击部,逾期不予受理。
参加培训的学员于6月23日自行前往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报到乘车路线:出火车站右转到长途站(7:00点—20:00点有车)乘南金线至岗山路(江宁东山)下,转乘出租车至方山基地(印湖路8号)。
七、联系方式
射运中心射击部
电 话:010-88962277-601 传 真:010-88964197
联系人:刘闯 邮 编:100041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福田寺甲3号
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
联系人:王云霞
电 话:025—57919509/66810116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科学院印湖路8号
邮 编:211112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计丹妮